一、文件出臺背景
該政策能策滿足生產經營主體對疫苗多樣化的需求,適應畜牧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我縣按照《巴彥淖爾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動物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
二、工作目的和意義
為全面優化“內蒙古牧運通APP”,全縣養殖場(戶)都可實行“自主申報、線上審核、匯總統計”全過程信息化管理;規范經費使用,加快資金撥付,養殖公司通過對公賬戶發放補助;簡化“先打后補”補助申請、審核和撥付程序,方便養殖場戶申領資金。支持第三方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參與實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
三、工作開展措施:
備案養殖信息。各養殖場戶每年10月31日前,對達到“先打后補”規模標準的養殖場進行調查統計,逐級上報五原縣農牧和科技局進行備案。
線上申請資質。規模養殖場戶登錄“內蒙古牧運通”APP,如實填寫養殖場基本信息,簽訂承諾書,申請“先打后補”資質。
審核申請資質。鄉鎮動物防疫機構負責轄區內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資質申請進行初審,農牧和科技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申請資質終審。
抽檢免疫抗體。建立以縣級抽檢為主、市級抽檢為輔的強制免疫效果監測評價體系。采用春防秋防檢查、專項監測檢查等方式,定期開展免疫效果監測。原則上,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每年春防秋防按不低于“先打后補”規模場數量10%的比例組織開展免疫抗體抽檢,對抗體檢測不合格的,審核不予發放補助。
申請補助資金。養殖場在“內蒙古牧運通”APP,提交補助申請,如實填寫種畜禽數量等信息,鄉鎮動物防疫機構負責實地核查初審,農牧和科技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抽查終審。
補助計算時段。從上年度的11月1日到當年的10月31日。每年可分兩次發放補助資金。原則上在11月30日前將補助資金撥付到養殖場戶。
測算補助資金。(一)補助畜禽數量。根據疫苗實際使用量、畜禽飼養量、產地檢疫數量、無害化處理量等科學認定。
(二)補助疫苗數量。補助疫苗數量根據全縣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進行測算。
1.牛羊口蹄疫(O型+A型)。補貼數量牛按一年免疫2次、每次每頭牛2羊頭份測算,羊按一年免疫2次,每次每只羊1羊頭份測算。
2.豬O型口蹄疫。按一年免疫2次,每次2頭份測算。
3.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蛋雞、種雞每次每只0.5毫升測算;生長期低于70天的肉雞按一年免疫1次,每只0.3毫升測算。
4.牛羊布魯氏菌病。補貼數量牛:S2按一年免疫1次,每頭5頭份測算,A19僅對3-8月齡牛接種,按六年免疫1次,每只1頭份測算;羊:S2按一年免疫1次,每只1頭份測算,M5-90Δ26株按一年免疫1次,每只1頭份測算。
5.羊小反芻獸疫。按一年免疫1次,每只1頭份測算。
公示發放補助。農牧和科技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補助申報審核情況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30日內發放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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