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調動各旗縣區、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引資積極性,優化產業布局,促進資源要素合理流動,加快構建巴彥淖爾“一體兩翼”發展新格局,市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市域“飛地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適用范圍及準入條件。提出了《實施意見》適用于巴彥淖爾市域范圍,以經濟技術開發區、農高區及各旗縣工業園區為主要載體。飛地項目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我市產業布局、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等各項規定和標準。
第二部分是合作機制。提出了10億元以下的飛地項目稅收、各類經濟指標全部結算到“飛出地”,10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由“飛入地”和“飛出地”進行一事一議,對稅收及相關經濟指標合理分享。“飛入地”負責落實相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飛地項目仍作為“飛出地”的項目參加全市考核。
第三部分是操作流程。提出了項目備案、承接落地、管理服務三項工作的具體操作流程。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市投資促進中心負責飛地項目協調、調度等工作。各旗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要做好飛地項目的對接協商、承接落地、服務保障等事宜。市直各部門要依照職能職責做好對飛地項目的服務和支持。
第五部分是附則。是對《實施意見》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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