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縣人民政府
關于同意實施部分幼兒園消防未驗收
遺留問題整改的批復
五原縣教育局:
你局《關于實施五原縣部分幼兒園消防未驗收遺留問題整改的請示》(五教報〔2024〕78號)已收悉。按照《全區學校類未消防審驗建設工程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教辦發〔2024〕8號)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我縣部分幼兒園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歷史遺留項目問題整改,有效消除歷史遺留建設工程消防安全風險,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健康,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原則同意你局實施部分幼兒園消防未驗收遺留問題整改工程,實施范圍為五原縣幼兒園、五原縣幼兒園一分園、五原縣第四小學幼兒園、五原縣實驗幼兒園、五原縣第三幼兒園、五原縣套海鎮幼兒園6所幼兒園,工程預計投資540萬元,所需資金以爭取上級項目資金為主。你局要加大資金爭取力度,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相關程序,加快實施進度,加強質量監管,確保各項程序合法合規。
五原縣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停止回答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