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土”,經營主體是“苗”。自治區黨委將今年確定為“營商環境質量提升年”并提出“四優”要求,旨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以土沃促苗壯,進而實現枝繁葉茂。
提標準優舉措是前提。“十四五”以來,內蒙古接續實施1.0至4.0版優化營商環境行動,企業滿意度明顯提升。在此基礎上,認真學習發達地區的經驗做法,瞄準最高標準最高水平制定優化營商環境升級版方案、出臺“三化”細則“登高”,積極對接國際經貿規則、健全外商投資服務保障體系“望遠”,必將為自治區高質量發展、加快闖新路開拓廣闊空間。
建機制優服務是重點。服務好不好,企業和群眾會用腳來投票。近年來全區大力推行重點企業建檔立卡、民營企業幫辦代辦、小微企業融資協調等機制,構建起覆蓋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的閉環“服務網”。隨著政務服務優化提升行動深入實施,“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持續擴大,重大項目聯審聯批機制優化完善,內蒙古“企有所呼、我有所應”“無事不擾、有事必到”的服務將會不斷上新。
強法治優保障是基礎。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通過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強化公正司法擺正“公平秤”,進一步加大依法保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保護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力度筑牢“防護欄”,進一步提升各類經營主體的合規意識劃清“邊界線”,自治區營商環境的法治化水平會越來越高,經濟發展的活力會愈加充沛。
重守約優預期是關鍵。一諾千金勝過萬千優惠。著力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持續加強誠信政府建設,招商講坦誠,新官理舊賬,把該辦的事情辦好,把承諾的條件兌現好,政策的透明度、穩定性和可預期性必然“水漲船高”。通過實打實的努力,讓企業在內蒙古辦事順心、投資放心、經營舒心、發展安心,自治區的經濟發展自然千帆競發、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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