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全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內自然資字〔2026〕21號)的有關要求,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二、十三、十四條的規定,為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保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成果的科學合理可行,符合當地實際,茲定于2026年5月19日舉行五原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更新成果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機構
五原縣自然資源局會議室
二、聽證時間
2026年5月19日上午9點30分
三、聽證地點
五原縣自然資源局
四、聽證事項
聽取社會各界關于五原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更新成果的意見和建議,接受質詢。
五、聽證會參加人員及產生方式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參加聽證會:
1.轄區內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轄區內依法登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3.認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4.聽證會人員為五原縣有關職能部門、各鄉鎮代表。
六、聽證須知
1.聽證代表應忠于事實,實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該項成果的可行性,科學性,實用性等內容的意見和建議,為今后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2.聽證代表應準時參加,逾期不到場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此次聽證。
3.聽證代表應遵守聽證會紀律,不得喧嘩,不得中途無故退場。
4.聽證代表須保守國家秘密,舉辦機構提供的材料或發放的其他相關材料僅供聽證會使用,會后收回。
5.因特殊原因,聽證會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五原縣自然資源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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