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于將全縣集鎮污水處理廠納入統一運營計劃的建議
進展情況:
2024年5月按照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五政紀〔2024〕14號)文件要求,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技術力量和現有機械設備、人員,接管鄉鎮污水處理廠試運營一年。2024年5月,11座集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啟動運行,處理后出水水質COD、氨氮全部達到一級A標準,其余指標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旱作”標準,處理達標后用于周邊林地灌溉。按照目前實際產生費用,測算全年運行經費需約198.2萬元,產生經費全部由財政撥款。2025年繼續深入各鄉鎮提供技術指導,保障鄉鎮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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