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制作。全文包括五原縣塔爾湖鎮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以從五原縣塔爾湖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admin.wuyuan.gov.cn/rmt/a?login)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五原縣塔爾湖鎮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電話:0478-5532271)。
一、總體情況
2025年,五原縣塔爾湖鎮人民政府
(一)主動公開情況
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聚焦基層群眾切身利益與重點關切深化公開內容。公開范圍涵蓋政策文件、財政收支、民生服務、政務動態等核心領域,包括涉農補貼、鄉村振興、民生保障等規范性文件及政策通知,財政預決算、村級“三資”管理等財務信息,教育醫療、社保就業、住房保障等便民服務資訊,以及重大項目推進、安全生產監管、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動態。采用線上線下協同公開模式,確保信息傳遞覆蓋各類群體,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與參與權。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規范落實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明確申請受理、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各環節要求,申請內容主要集中在村級財務收支、惠民政策落實等群眾高度關注的領域。所有申請均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和程序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區分同意公開、部分公開、不予公開、非本機關掌握信息等情形作出規范答復。本年度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發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扎實開展存量政府信息梳理、分類、歸檔工作,建立規范統一的信息管理臺賬,確保信息資源有序管理。嚴格執行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落實保密審查與合法性審查雙重把關機制,堅守“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原則,杜絕信息泄密或違規發布問題。圍繞耕地保護、惠民政策申領、便民服務辦理等群眾關注的重點政策,及時回應群眾咨詢與留言,確保政策落地見效、群眾疑惑及時解答。
(四)平臺建設情況
線上平臺方面,根據基層實際對涉農政策、民生服務等特色專題提升信息質量;運維塔爾湖鎮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賬號,集中發布權威資訊、辦事指南等內容,方便群眾足不出戶獲取信息。線下平臺方面,在塔爾湖鎮政務服務大廳設置專門信息公開查閱點,配備相關資料與工作人員提供咨詢服務;在各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顯著位置設置固定公示欄,定期更新村務黨務、惠民資金發放、重大事項決策等信息,打通基層信息公開“最后一公里”。
(五)監督保障情況
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鎮主要領導牽頭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公開過程中的難點問題。健全制度體系,修訂完善塔爾湖鎮政務公開考核辦法、村級信息公開制度等相關制度,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村(社區)年度績效考核,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業務培訓,針對塔爾湖鎮干部、村(社區)工作人員開展政務公開業務專題培訓,提升基層工作人員專業能力。拓寬監督渠道,通過村民代表座談、問卷調查等形式組織社會評議,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建議,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并逐項落實,持續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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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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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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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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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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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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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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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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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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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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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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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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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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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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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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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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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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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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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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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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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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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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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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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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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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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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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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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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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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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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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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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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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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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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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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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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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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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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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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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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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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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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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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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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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公開內容的針對性有待加強
部分公開信息偏重于文件原文發布,對政策的通俗化解讀和實操性指引相對不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細節內容還可進一步豐富。
2.公開渠道的均衡性仍需提升
線上平臺的互動服務功能尚未充分發揮,信息更新的及時性有提升空間;線下公示欄的維護頻次可適當增加,針對農村老年群體等特殊人群的信息傳遞方式還可更加多元。
3.基層規范性需鞏固
村級工作人員業務熟練度有差異,內容分類歸檔可更細化。
(二)改進情況。
1.豐富公開內容,增強解讀實效
聚焦涉農補貼、醫保社保等群眾關注的重點領域,嘗試增加“政策問答”、“操作指南”等解讀形式,用更接地氣的語言傳遞政策要點。同時,適度拓展惠民項目實施情況的公開維度,讓公開內容更貼合群眾需求。
2.優化渠道建設,提升覆蓋質量
完善線上平臺的日常運維機制,明確信息更新的時間節點,逐步強化政務新媒體的留言回復功能;加強線下公示欄的日常巡檢和維護,對行動不便、不會使用智能設備的群體,結合村廣播、入戶告知等方式傳遞關鍵信息。
3.強化業務指導,夯實工作基礎
常態化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常態化開展業務培訓,建立塔爾湖鎮對村級指導機制,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更加規范。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處理費,2025年我單位無信息管理費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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