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劉和珍
不動產坐落:五原縣隆興昌鎮紅衛辦事處團結街
郭在柱、劉和珍于2008年4月1日向李文寶購買位于五原縣隆興昌鎮紅衛辦事處團結街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N1235號,當時只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未辦理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現申請人劉和珍申請辦理該房屋所對應的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該房屋所對應的土地,證號:152822401-J1-90號,檔案記載國有土地使用證使用權人為李文寶,現無法找到原權利人,根據房地一體、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現將登記事項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15個工作日,公告期間,當事人如對公告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到五原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我中心將申請人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
聯系電話:0478-5232896
五原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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