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五原縣審計局是五原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縣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縣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離任審計,對國家、自治區、市委和縣委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審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研究制定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起草全縣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出具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政府有關部門、鄉鎮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自治區、市委、縣委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和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黨委、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自治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本級財政資金的單位和社團的財務收支;國家投資、自治區投資、市政府投資、縣政府投資和以國家投資、自治區投資、市政府投資、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按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鄉科級黨政、企事業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按權限組織實施對國家、自治區、市、縣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依法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計廳和市委、市政府、市審計局、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縣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推動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明晰三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 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財務、信訪、督查、保密、信息、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機關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審計局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報送工作。負責全縣審計機關政務信息采集、審核、傳遞工作。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負責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審核、調整工作。承擔全縣審計項目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聯系電話:0478-5232830,負責人:鄔儆鐘)
(二)法規審理股。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對機關審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開展普法工作。研究制訂審計項目審理、復核和評比等制度規定。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承擔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聯系電話:0478-5236663,負責人:李海燕)
(三)財政審計股。組織審計國家、自治區、市委、縣委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黨委、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自治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完成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的審計工作。(聯系電話:0478-5226809,負責人:王景麗)
(四)行政事業審計股。組織審計縣本級行政機關和縣財政有撥款關系的黨派組織、社會團體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有關專項資金;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聯系電話:0478-5226810,負責人:張婷)
(五)社會保障審計股。組織審計縣政府相關部門、鄉鎮黨委、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醫療保障基金、社會救助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完成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的審計工作。(聯系電話:0478-5226816,負責人:趙連輝)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組織審計縣政府投資、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經營性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相關單位財務收支和工程審計,對其他關系到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完成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的審計工作。(聯系電話:0478-5250760,負責人:黃學勤)
(七)企業審計股。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和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負責審計地方金融機構和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金融保險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給五原縣貸款、援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聯系電話:0478-5250762,負責人:鞏敏)
(八)農牧業審計股。組織審計縣農牧業、林業、水利、民委、扶貧、糧食、供銷社等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完成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的審計工作。(聯系電話:0478-5226819,負責人:楊瑩)
(九)資源環境審計股。組織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土地、礦產、草原、森林、水資源資產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和審計調查。完成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的審計工作。(聯系電話:0478-5250761,負責人:白嵋鮮)
(十)經濟責任審計股。承擔全縣、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縣直黨政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的負責人和縣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縣委組織部委托的其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的審計工作。(聯系電話:0478-5226811,負責人:田琦)
(十一)綜合稽查股。負責對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進行督查督辦。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負責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落實。(聯系電話:0478-5232830,負責人:鄔儆鐘)
辦公地址:五原縣博物館大樓四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5232830
負?責?人: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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