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城鄉建設、自然資源、民族事務、交通運輸、社區服務等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園林綠化服務中心、環境衛生服務中心、房屋征收服務中心、房屋產權交易中心、供熱物業服務中心、城鎮排水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局(含不動產登記中心、規劃設計服務中心)、民族事務委員會(含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交通運輸局(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路養護中心)、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建原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自來水公司。
聯 ?系:統戰部、宗教事務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原管理部、五原郵政分公司、通訊機構、石油公司、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五原所、市公路養護中心五原所、汽車站、火車站、機場、駕校。完成政府負責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